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2023-05-13 06:56:25
众所周知
酒醉驾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资料图片)
触碰后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可偏偏有人却屡“醉”不改
不断踏入危险驾驶的“怪圈”
一而再,再而三
挑战法律红线
4月11日凌晨1时许,百色市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人民路设卡执勤,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涉嫌醉驾。而梁某竟然是一名“老熟人”,此次已是他第三次醉驾被查获!
三次醉驾史回顾:
第一次醉驾被查
2018年9月10日晚,梁某在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7.6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年10月29日,梁某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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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醉驾被查
2021年10月17日晚,梁某在田东县庆平路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梁某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
第三次醉驾被查
2023年4月11日晚,梁某又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田东县公安机关对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酒醉驾
知识普及
■ 饮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 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 二次酒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的后果有多严重?
一起来看看↓↓↓
酒驾的五大危害
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车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易疲劳困倦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交警提示
酒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请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
做遵守交通规则的交通参与者!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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